控方指,今年1月10日,溫在飯堂用膳,被告趨近問溫「有冇想過申請A計劃」,即「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被告向溫索取30萬元,聲稱可協助對方申請。溫敷衍了事,指金錢全交到妻子手裏,妻子不在港,新年後才回港。
同月30日年初二,被告追問溫,其妻子有否探望他,又指可以收便宜一點,只收20萬元。被告再於2月2日晚上走到溫的監倉,繼續追問其妻子會否探望他,着他寫下自己的電話聯絡號碼,叮囑溫着妻子稱呼他「Paul」,不要透露其身份及付款原因。溫於2月4日向廉署舉報。
控方指,廉署派出卧底探員假扮成溫的妻子,於2月11日跟被告聯絡,並相約在中環環球大廈的快餐店見面,將有記號的紙幣交予被告,被告當場被捕。
案件編號:DCCC5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