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又指,廉署已經鎖定其中一名涉案人士,相信他願意轉做污點證人,並計劃在翌日將他帶署盤問。如果他同意合作,將會編造一個理由,將他秘密帶到倫敦,向他全面解釋情況。根據後來的審訊,污點證人就是聯交所的上市部經理。
信件又交代一旦該名涉案人士不願合作的應變,港督將要求聯交所的主席及全體委員會成員自行解除職務,由港府指派的行政總裁及小組接手管理;萬一他們都拒絕合作,港府更預備透過立法撤換委員會。
至12月31日,外交部再匯報,指調查工作進展順利,污點證人願意全面合作,並計劃在1月2日作出拘捕,包括李福兆及另外4名人員;港府亦會接管聯交所,信末並指外交部將確保首相府知悉案件的進展。李福兆最終罪成,在1990年被判監4年。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