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歐洲球壇發生了多宗不幸事件,德國國腳門將安基,懷疑受不了女兒離世的打擊,終走上自殺的不歸路;而熱刺的意大利門將古迪仙尼,因為駕電單車出意外,幾何肯定緣盡自己的球員生涯。
其實足球員發生交通意外絕不罕見,阿仙奴的賓特拿、當時效力曼聯的基斯坦奴朗拿度等,也曾「炒大鑊」;有幸有不幸,這班有錢佬球星駕駛名貴跑車,就算名車炒至不似車型,球星也沒有嚴重受傷。但今次古迪仙尼卻是駕駛電單車,完全無視個人的職業操守。
職業球員在合約中,一般會列明球員不能做一些危害自身安全的活動,如玩跳傘、滑浪等,駕電單車也是其中一項。過去國際體壇也有不少例子,運動員因駕電單車而枉送運動員生涯,較經典是與姚明同年出道的公牛控衞積威廉士,也因電單車交通意外而提早結束籃球員生涯,球會甚至不用向他作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