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不字正腔圓唱國歌有罪,講或寫那八個字有罪,賣黃色口罩有罪,怎麼整整吓連去太子站獻花也有罪?該煨呀,疫情之下百業蕭條,花販生意難做,每月三十一號有心人不約而同解囊幫襯,多多少少算有點收入,這樣都要封殺,太殘忍了。香港人向來善忘,人走茶涼是常態,忙起上嚟老竇姓乜都唔記得,難得自動自發牢牢記住一個日子,隔了一年零三個月仍然希望追討公道,把頭埋在沙堆的鴕鳥應該醒水長此以往逃避現實不是辦法,成立獨立調查小組還警隊清白才是上策,居然還要加碼打壓,傳到國際又成話柄,你話幾唔明智。對區議員發出獻花立即驅散和拘捕警告,性質極似外交戰狼恫嚇叫囂,引起的反效果有目共睹,早就證明此路不通,香港警方就算熱衷邁向城管層次,手段也可以高明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