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同袁國強都算毒,在臨近提名忽然搞出針對所謂港獨的「政治衰仔紙」,表面上是阻止梁天琦參選,實則其後着令泛民陷入政治道德困境,用計之毒,非正道人所為。
申請綜援有所謂簽署「衰仔紙」,用意是特登要子女公開白紙黑字承認放棄供養父母,在中國人社會這是難堪之事,以此減少老人綜援申請個案。政治衰仔紙同樣要令非建制派,包括激進派及泛民同處難堪境地。泛民以為政治衰仔紙乃法國大餐──多嚿魚,因為現行選舉條例已可處理,而僭建多一層行政程序,亦欠法律基礎。泛民集體罷簽,政府係冇任何法理基礎去郁佢哋,因為泛民唔會有「港獨」政綱。問題係選舉主任已率先約晤梁天琦,審查佢言論,如果689同強國猿搞咁大場大龍鳳,而最終係冇辦法阻止梁天琦參選,咁佢兩個就會有麻煩。而如果梁天琦一旦被取消資格,其他非建制候選人反應就變得好關鍵。
從政治道德而言,某人因言論而被取消參選資格,此乃違反原則,即使泛民唔認同梁天琦立場,但點可能無視有人因言論而無法參選呢?因此門一開,政府可以用各種理由僭建行政措施,將本來公平公開公正的立法會選舉,變成有言論審查成份的鳥籠式選舉。其實,此情況在九十年代已經出現過,六四後北京提出直通車驗票要求,指反中亂港者,即使九五年當選,也不能過渡九七。當時民主黨反對,因為《基本法》要求只是宣誓效忠,「反中亂港」同樣是僭建物。香港人絕對有理由擔心日後會僭建各式各樣的政治標準作審查候選人資格,既然如此,泛民是否可以若無其事,繼續參選,完全不作抗爭呢?
有人認為司法覆核可阻止執行「衰仔紙」,司法覆核即使勝訴,法庭判政府行政程序無效,一切回歸正常,但亦可能有第二個可能性,就是人大作出解釋,推翻特區法院決定。無論法庭如何處理,選舉進程並不會停止,亦不會等候法院裁決,換句話說,政府有可能在選舉提名期結束前一日宣佈梁天琦失去參選資格,其他非建制名單可以視若無睹,繼續選舉工程嗎?若泛民認為是大是大非原則問題,可以選擇集體杯葛選舉,咁就仲好,建制派全取所有議席。今時今日,689已經去到頴爛面,完全不顧政府應有之操守,僭建審查手續連應有之程序公正性也欠奉,選管會硂立法會全無諮詢,政府預咗反面,背後又有北京撐腰,當然唔怕泛民杯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