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健華並非首次捲入性侵案件,他曾被控與年輕智障女院友Y非法性交,事後獲撤控後,不但想討回訟費,更曾高調就案件接受電台、報紙及網媒訪問,堅稱事主是處女,不可能與他性交,「如果(陽具)進入咗、處女膜仲喺度,咁即係我太短、太細,咁就要開審搵法醫驗吓。」案件觸發社會討論同類案件應如何舉證,政府亦就法庭能否接納「傳聞證據」的改革建議諮詢。
張因涉非法性交於2014年被拘控,他於去年就性交案受訪時,執意強調法醫報告認定Y是處女,「佢係一個處女,咁性乜嘢交啫?」、「我覺得(陽具)進入先算(性交)」。張自稱好慘及無辜,反指Y有被害妄想症作假證供,他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