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野戰場位於大欖郊野公園範圍外,已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發出為期三年的規劃許可,有效期至明年8月27日。場地所在土地主要為私人土地,面積約10,300平方米,但當中約550平方米屬政府土地,有關人士曾就上述政府土地申請短期租約,地政總署已拒絕該申請。地政總署已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不排除會考慮檢控。場內亦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地政總署已發出警告信,指令於限期前糾正,否則會將土地釘契。
梁表示,野戰場與荔枝山莊無關,是由其他村民經營,據他所知,場地已獲當局批准。至於場地被指佔用官地,他認為,新界私人地與官地混雜,紛爭經常有。「野戰周圍走,可能啲木箱擺過咗位啫!搬走啲木箱囉。」他又指出,野戰場是合法經營,政府應將有關官地一併租給野戰場,既可增加政府收入,空置的政府土地又有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