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拒絕向拖欠費用的內地產婦簽發子女出生證明或限制他們出入境的措施,他指可能違反《人權法》和《基本法》。消息透露,向本地居民收按金或有一定困難,但局方研究向欠數市民徵收行政費,即變相徵收罰款。至於內地居民的按金,則可能由目前兩萬元增至三萬八千至四萬元。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目前本港居民申請醫療費用減免制度完善,「如100元1日(住院費用)都要走數,係唔可以容許嘅。」他建議病人登記入院時可先預繳一周入院費用加登記費、即800元,住滿一周後即預繳下一周費用,病人若最終住院不足一周可退還未到期的住院費用。
審計署日前發表報告指醫管局過去五年被病人拖欠逾3.2億元,當中七成來自非本港居民,包括旅客及內地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