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籽】數碼化突破傳統 車牌革命

蘋果日報 2015/03/10 00:00


【汽車籽:軸芯人物】

一白一黃的車牌是香港汽車的象徵之一,相信路人甲乙丙也知道這是甚麼東東,然而車牌製造業卻慣性被忽視,香港傳統車輛登記號碼的法例,訂立超過三十年也從未更新。一個年輕人,不單止研發出一套數碼做牌技術打破傳統框框,還誓言終有一日爭取修改法例統一製牌指標。二十九歲的車牌店老闆余劍輝(Piyo)說:「我不怕煩,不介意做發聲的那一個,因我好想清楚話畀客人知道,車牌怎樣是合法、怎樣是不合法,可惜有些問題,就連運輸署都解答不了。」
製作車牌,予人印象總是瑟縮在一個放滿膠牌、機器的小工場,一對車牌,一百幾十便有交易。Piyo說:「做車牌不一定是躲在一個角落或樓梯底,基本上每個行業都可以做到好專業;車是奢侈品,車牌都應該要有要求。」在大一藝術設計學校讀設計的Piyo,沖咖啡沖到拿了二○○五年香港咖啡師比賽冠軍,二○○八年他工作的咖啡店結業,被迫轉工;見到當年買車時幫襯過的車牌店利萬請人,覺得這行業有趣,就入行了,「因為老闆沒有駕駛執照,便請了我,我可以幫他倒倒車。」做了約十個月,老闆說想退休,問他有沒有興趣頂手。他頂手後,逐步將舖頭裝修成精品店一樣,單看舖面已見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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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想到車牌店的裝潢精美如此?Piyo特別為訪問做了一個DL689車牌表態。
「點解做法仲咁落後?」
「初初學做牌時,已心想『點解做法仲咁落後?』,這方法三十幾年也沒有改變過。」傳統做牌方法是以啤機切割字體貼紙,慢慢度位熨上反光紙再壓,每間店舖的做牌方法不盡相同,但大多只需半小時。他接手後不斷想改變現狀,跟一班讀設計的好朋友一起想,如何可以做好一個車牌,最後由構思到實行,花了三年時間去研發新系統,包括設計程式、重新訂造機器、反光物料及膠片,以數碼技術直接打印字體在反光物料之上。新技術的好處除了快至三分鐘便可完成一個車牌,還增加了車牌的耐用性。
其實在英國,坊間製作數碼車牌已逐漸普遍,可惜系統未能引進香港,Piyo惟有自行研發。「字體排列整齊、間距相同,令車牌更美觀,人手始終不及電腦般工整,而且字體與反光物料之間已沒有空間,不會因受熱膨脹形成水泡或氣泡,令這塊膠牌更耐用。」電腦做車牌收費比傳統的貴約四五十元,記者聽聞有其他行家想模仿他卻失敗,這位年輕人聽到後,臉上頓時多了半點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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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數碼打印將字體印在反光物料膠紙上,再壓上膠片,右邊是運輸署發出的認可車牌製造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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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古董車的Piyo,在店內放了不少關於車的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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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製招牌及裝飾配合特色小擺設,為這百呎小天堂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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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式生意,太太負責將反光膠紙冷壓在膠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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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車牌若放久了便會出現氣泡,狀甚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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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設計的他,也做了一些可印上電話號碼的膠牌仔幫補生意。
「一係唔做,一做就唔會回頭。」
他曾連續十天不開舖試驗新做法;堅持所有膠片均用激光切割;細至貼牌的膠紙都特別訂造,為了拆走車牌時不會有一撻撻膠紙痕,「試過發脾氣打爛部機。一係唔做,一做我就唔會回頭。」當時他丟掉所有舊用具及物料,堅決不再用舊方法,「不成功的話,寧願轉行不做車牌。面對支持我的客人,沒有好貨交,情何以堪?」也有客人嫌他收得貴,「對車牌有要求的客人,我會詳加解釋,他們漸漸會看見分別。只求價錢平不求質素的,我會介紹他們去較平的店舖做。」
「莫說車主,連執法嗰班都未必清楚。」
他慨嘆這一行賺不到大錢,日日對着一堆號碼有時會覺得好悶,而且七年來已加了三倍租。但最叫人意興闌珊的,是那套過時的法例,「香港的車牌法例跟英國相似,但英國的法例與時並進已修改多次,如車牌大細、字體尺碼及間距已逐步訂下標準,但香港從八十年代到現在根本從沒有修訂過。像法例規定使用的字體依然停留在七十年代,比例完全錯誤,根本沒有人跟進。」法例過時,條文也含糊混亂,大部份人包括記者,曾誤以為車牌有凸字是非法的,卻原來是合法,「莫說車主,連執法嗰班有時都未必清楚。」
Piyo說,試過有客人去驗車,驗車中心職員只說他的車牌不合規格,但全無解釋。他於是幫車主致電驗車中心,引用報章及文憲,如法例第374E章附表4內沒提及凸字是不合法的內容去反駁,結果一星期後,驗車中心表示沒問題了。「亦試過有驗車中心職員跟我說,不合格是因為不順眼,我當然不忿,據理力爭。」法例不清晰,車牌製造商經常夾在中間,要突破的阻力是踢都唔郁的運輸署,還有不希望添麻煩的同行,「政府唔做,咪我做囉。」他在網站內列出所有法例及例子教育車主,「不要因為一句『你不合法』便退縮。我不介意做發聲的一個,但希望有班人一齊發聲,這樣才有力量。若成功改變了,大家的路自然會更好走。」年少的勇,永遠都是改革的最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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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沒有影響生意,他還做了雨傘膠牌仔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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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利萬也像一般做車牌小店的格局,早於六十年代已經營Weber化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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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做牌需要慢慢將字體度位,又慢又容易起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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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設的網站(http://www.leemanplate.com)列明法例指引,教育車主何為合法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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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劍輝(Piyo),29歲,2008年以$36萬頂手利萬車牌店,初嘗老闆滋味,花了三年研究用數碼方式打印車牌字體,打破傳統製造車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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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會計的杜先生(左):「鍾意佢做嘅車牌,靚囉,自從我買凸字已經幫襯佢,睇落容易,其實都係手工一種。我都係專業人士,當然鍾意幫襯專業舖頭啦。」
認可車牌製造商 行內少見
成功非僥倖,Piyo做事認真,絕非一個好食懶飛的八十後,「接手舖頭時,我很想了解清楚關於做車牌的一切包括法例,後來才知道可以申請一張證明書。運輸署會審批你所用的反光物料是否有足夠反光度,有牌照的車牌製造商會在運輸署網頁內刊登,但署方便有權規管你,而冇牌照的則不受規管,所以行內沒太多人申請。」要打破傳統,既要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客人意見等多方面配合,最需要的還有決心。
車牌四大疑問
對於車牌,相信車主本身不會花太多時間深入了解,翻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香港法例第374E章)附表4的內容,有些疑問甚至連做牌商都不明所以。
1.怪誕字母比例?
附表4中的1b有附圖展示字體應有的式樣及比例,但字體設計停留在七十年代,Piyo認為最怪誕的是比例8:3的“F”和8:7的“M”,一個太肥一個太瘦,真的很難看,「法例上只說字體需跟這個比例,沒有列明不跟是犯法,我眼見八成以上的車都不會跟。」最後他採用闊度全部統一的等寬字解決美觀問題。
2.要印BS AU 145a?
附表4中的2b,提到車牌須符合1972年9月11日公佈、編號B.S. AU145a的英國標準規格就反光字牌而訂的規定,所以所有車牌必須要標示製造商商標及BS AU 145a這字句。奇怪的是,從沒人查證車牌有否印上這字句。
3.凸字是否合法?
附表4中的2e列明車牌可以凸字,但分開製造的字體需要焊接或用螺絲牢固地釘上扁平膠牌面,因八十年代前的凸字都是這樣裝上,但法例沒提及碳纖凸字是否合法。
4.花款規格沒限制?
長五頁紙的法例沒提及車牌花款的規格,如市面流行的半透明膠凸字,Piyo亦有向運輸署查詢,最大突破是上個月的會面,但結果是「待覆」。
記者:許維雅
攝影:黎劍華
編輯:劉健華
美術:古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