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出,現時特殊學校的智障學生,一般用12年完成中小學課程,在提供主流課程的聽障及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則為13年。在改善措施下,有合理原因的學生可使用額外學額,延長學習年期,不設年齡上限。
教育局也不再負責審批學生延長留校的申請,改為學校根據教育局及業界和家長所訂立的客觀準則,自行批准與否,包括在學時有合理原因長期缺課、學習受到重大干擾或有嚴重適應困難,當局強調已顧及絕大部份需延長學習年期的學生需要。
新增500個額外學額會逐年增加,稍後會為校舍空間不足的學校進行改裝工程,長遠會物色用地興建新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