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立、資助學校教師薪級表,一級小學校長(全校24班或以上)的薪酬頂薪點是88,020元,二級小學校長(全校23班或以下)的薪酬頂薪點是80,905元。一級小學校長的薪酬頂薪點,等同中學副校長的薪酬頂薪點;二級小學校長的薪酬頂薪點,只等同中學的學科主任薪酬;小學主任的頂薪點,亦只與中學學位教師的頂薪點相同。
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賴子文解釋,小學校長的工作涉及整間學校的行政、財政及教學,與中學學科主任的工作量及範疇相距甚遠,更不比中學校長少,「一級小學校長最多要處理36班工作量,但同樣一級中學校長最多處理30班工作量,但薪酬架構相距大,不利吸引年輕人入行」。賴相信新一屆政府有資源及願意改善教育制度。
小學教育領導學會主席張勇邦不諱言業界需要「公道」,若稍後與教育局局長和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面後,政府仍未有正面回應,4組織將游說18區小學校長會及家長教師會支持。
4組織的訴求包括改善小學副校長及主任職系並取消非學位主任職級;逐步落實分區小班教學政策及研究把中學殺校期的「三保政策」擴展至小學,以應付2019年後小一適齡人口下降;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小學人事編制及薪酬架構等。
教育局稱,小學教師職系已考慮多方面因素,如入職學歷要求、年資和職責等,而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性質、職責等亦有異,不應把兩者的薪酬和晉升職位直接比較,又指最近政府已增加每年36億元的教育經常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