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指,時力很清楚香港和台灣是唇齒相依的關係,民主化台灣能為香港民運人士所做的,就是在港澳條例明確制訂庇護程序,讓反送中人士能留台生活。他表示,現行港澳條例第18條的規定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但規範不明確,因此除了提出港澳條例修正草案,也增訂第18條之1的審查救濟程序與准駁依據,及第18條之2的暫時處分,避免港人在申請過程中被遣返。
目前,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時力去年12月曾促請台灣政府修訂難民法,總統蔡英文當時回覆,港澳條例具足夠法律基礎可協助反送中港人赴台,不需要到難民法的階段。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