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羅啟新昨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辯方求情透露,羅月入7萬元,已婚但無子女。辯方解釋,羅在案發前一晚「做冬」時飲了酒,他以為翌日駕車沒問題,惟酒氣未散。羅有駕車習慣,卻沒有飲酒習慣,他自1996年考獲車牌後,一直沒有違反交通規例,故今次令他留下案底算是最大懲罰。
案發於去年12月23日早上10時,警方在觀塘道西行線設下路障並抽樣截查車輛,羅被截停作呼氣測試,結果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40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法例規定。羅被帶返警署再做測試,結果不變,羅被捕後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TCC216/18
■記者羅日昇、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