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和發展旗下俊和建築有限公司就大埔慈山寺的工程,向長實相關公司索償3.3億元案,已定於明年3月開審,惟長實相關公司今向法庭指,俊和一方的多份證人供詞涉及傳聞證供或意見,要求剔除該些證供。
被告公司善慧有限公司指,涉及的證人供詞,包括俊和彭氏兄弟被正式驅逐出慈山寺後曾致函李嘉誠要求協助解決問題,並提及深水灣道79號工程,被告認為證供與案無關。原告一方則認為證據應在正審時處理。
法官亦表示有關申請應在案件較後階段提出,法庭已給予各方足夠時間,法庭為全港市民服務,資源有限,法庭不能單單因為被告資源豐富而滿足其的要求。最終法官將案押至11月6日待被告詳細列出反對理由,再待原告回覆,屆時考慮是否開庭處理被告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