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摸下體非禮 脊醫辯稱屬醫療程序不用多加解釋

蘋果日報 2018/06/01 17:00

脊醫非禮病人陳啟民醫療程序

在加拿大輟學後回流香港的女子,前年因雙腿劇痛難行,由母親陪同下向中環一名男脊醫求診,卻疑遭脊醫連續3天非禮,包括揭起她內褲並按摩近陰道的位置,及雙手揸其臀部。脊醫被控3項非禮罪,他今出庭自辯,從私處位置按摩是治療髖關節的醫療程序之一,又指自己多年行醫作風均不會向病人多加解釋。
被告陳啟民(65歲)自辯稱,他通常在治療時會用薄荷膏按摩傷患位置,由於需要保持手觸感的敏感度以接觸骨骼位置,故不會戴手套。
被告指前年9月1日開始替事主治療時,他將事主的短褲褲管向上推並為事主用薄荷膏按摩髖關節,他承認此舉或會令事主的私處外露,但他強調整個過程都是醫療程序。他說由於按摩或會令病人疼痛,「病人咿咿嗨嗨,郁來郁去,掂到私處唔出奇。」他又指當天按摩的並非事主臀部,而是肌肉。
兩日後事主再來求診,被告見她已可自行走進診所,滿心歡喜稱讚對方,惟對方卻報以投訴,他感到不快遂斥指對方「你阿媽幫你扶你都好辛苦,點解你一啲感激都無!」然後又向其母遞上佛教文章分享孝道的重要,並指事主的「苦」,不止在身體上的。被告今辯稱,向事主母親講解佛偈不是為分散母親的注意力從而侵犯事主。
控方則於盤問時指,既然在治療過程中有機會接觸到病人私處,為何被告未有事先向事主聲明。被告則稱接觸到病人私處的機會不大,不需要事先聲明,並指不同意事前的警告是重要環節。
治療其間被告曾將事主的上衣推到胸圍扣位置,但他亦未有向事主作事先聲明。被告指不同意胸圍扣是私人部位,也不同意涉及病人私穩。他指到其診所接受治療的病人大都知道療程的過程及接觸的部位,自己行醫逾四十年作風一向如是,從無人過問,也不需要在二十多分鐘的治療過程中,為一二秒接近私處的接觸而要向病人多加解釋。
被告又指,事主三次診治都有母親陪伴,兩母女治療方法大致類同,因此沒有向事主解釋治療細節及可能會觸及的敏感部位。
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由雙方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