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昨日與記者茶敍時表示,該課程屬「3+2」課程,即學生修讀三年工商管理學士及法律課程學位後,再修讀兩年課程,有關學生即可兼取法律學士學位(LLB)。
蘇偉文稱,由於該課程成本較高,學生於首三年仍屬政府資助,只需每年支付受政府資助的四萬二千元學費,但修讀第四及第五年時,則需每年繳交六至八萬元學費,以交回課程成本。
另外,該學院將於三月舉辦「傑出商業領袖講座系列」,邀請了多位商場領袖與中大生及校友分享其管理經營心得,嘉賓包括滙豐銀行亞太區主席鄭海泉、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