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季承(81歲)要求北京大學歸還其父生前收藏的文物一案,昨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季承作為受託人無權撤銷捐贈協議,季羨林與北大簽訂《捐贈協議》合法有效,且屬於公益捐贈,即使季羨林本人也不能撤銷。因此駁回原告所有訴求。季承表示判決「不公平、不合法」。他說:「《捐贈協議》是違法的,沒有對我母親財產部份進行分割。」季承認為協議中文物是父親婚後收藏,屬夫妻共同財產,要捐也需先析產,再捐出屬父親那一部份。
季羨林與北大簽訂捐贈協議,但其於2009年7月去世。季承其後公佈父親臨終前手書遺囑:「全權委託我的兒子季承處理有關我的一切事物、務」,稱取消捐贈,要求北大歸還遺物,協商不果,訴至法院。季承曾稱願和解,盼聯合成立季羨林基金會。但北大一直拒絕和解。季承稱649件文物中有蘇東坡的《御書頌》,還有唐伯虎、仇英等名家畫作,他希望發揮文物應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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