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少年疑因家庭問題而失去寶貴的生命,我們深感難過。
根據規定,學校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七天,向教育局申報學生缺課個案。本局會審視學校申報的學生缺課個案,向學生及其家長提供所需服務,以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對於十五歲以下的小學及初中缺課學生,教育局及學校輔導人員或社工會為他們提供個案輔導服務,務使缺課學生能盡快重返校園。
根據初步資料顯示,該少年曾於屯門一所小學就讀小四而其後缺課,學校已向教育局呈報此缺課個案。教育局與學校在跟進有關個案時曾家訪及積極尋找家長,但最終仍無法接觸有關家長及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