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件偷按父母物業 不孝子囚28個月官直斥是騙子

蘋果日報 2019/03/06 12:52

欺詐卜耀棠偷按父母物業

年輕兼職救生員按同黨指示,以假文件及利用父母的身份證副本,向財務公司訛稱獲父母授權,將父母居住的物業作抵押,騙得250萬元貸款,繼而將僅僅分得的60萬拿往投資倫敦金及吃喝玩樂。不孝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法官今判刑時直指他是騙子,案件經過精心部署,他亦扮演關鍵角色;此外,案中亦得到律師等專業人士協助而獲得假文件,案情嚴重,且分毫未還,遂判他入獄28個月。
法官沈小民表示,被告卜耀棠(25)利用假授權信與委託書,以及父母的身份證副本以申請貸款,過程非常順利,毋須驚動被告父母,相信本案牽涉多人,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士,相信警方會繼續跟進。
涉案兩律師行一被接管一已結業
被告在案中先後到兩間律師行簽署文件,當中何伯華律師行曾被投訴違反律師守則,2016年被律師會接管;梁家樂律師行則已結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蘇錦樑胞弟在該行任法律文員時涉及欺詐等罪。
法官續稱,被告在本案所做不多,卻扮演關鍵角色,若沒有被告提供雙親身份證副本,騙徒根本不能得逞,故除了認罪外,沒有其他可減刑因素。
被告為家中長子,有一弟一妹,他曾任兼職侍應和救生員,但從沒打過一份長工。辯方指被告遇人不淑,且在搵快錢不勞而獲的心理影響下才犯案,事後深感後悔,承諾會在獄中進修,日後會找正當職業供養父母。被告又願意錄取口供,協助警方緝捕其他疑犯。
事後拿23萬投資倫敦金卻全虧蝕
據案情指,涉案荃灣麗城花園單位由被告雙親聯名持有,被告與父母同住。被告於2015年1月認識金融公司女職員Yannes,經她介紹認識中介人Alson。及後被告向Alson提供父母的身份證副本,並按對方指示先後到梁家樂律師行、中金投集團辦公室及何伯華律師行簽署多件文件。
同年5月,中金投集團收到被告父母的貸款申請,被告為擔保人,貸款文件包括兩份看來由被告父母、委任被告為授權人士的文件,以及兩人授權被告處理貸款申請的委託書。中金投最終批出250萬元貸款,扣除手續費等後,被告從何伯華律師行收到兩張分別200萬元及8.7萬元支票。被告將當中165萬元交給Alson,並借5.7萬元給他。被告另將23萬元給Yannes投資倫敦金,但全虧蝕,餘款則花在吃喝玩樂。被告父母同年11月收到中金投還款通知後報警。
【案件編號:DCCC516/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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