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上海總部已向內地金融機構,下達《關於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通知》,准許區內企業可在境外借用年期一年以上的人幣貸款,借入資金只能用區內或境外範圍,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如理財產品、衍生產品,亦不得用於委託貸款。
區內個人及個體工商戶單位,亦可辦理經常項及直接投資項下(即實業而非證券投資)的跨境人幣結算賬戶;通知也容許區內企業,可進行集團內跨境雙向人幣資金池業務,即類同去年下旬人行的「168號文件」,簡化同集團跨境人幣流程試點,延伸至自貿區進行。
滙豐(中國)昨宣佈,協助法國聖戈班集團(Saint-Gobain),通過後者在自貿區內的附屬,開展集團內經常項下人幣跨境收付業務。另交行(3328)附屬,由其新加坡分行向區內一間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境外人幣資金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