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偷運內地兩歲侄兒來港 姑姐判囚半年官籲合法領養
偷渡協助侄兒偷渡
在內地出生的兩歲男童因父去世母親改嫁,變得無人照顧,居港的姑姐遂安排侄兒循中英街偷渡來港,並將他窩藏家中。惟今年5月侄兒在街上被巡警截查揭發,姑姐早前承認協助非法入境者來港罪,今求情透露視侄兒如同己出,亦獲嫂子答應交出撫養權,裁判官形容被告「愛心滿瀉」,表示同情其處境,判被告入獄半年,並叮嚀她出獄後循合法途徑領養侄兒。
早年持單程證來港、與丈夫育有一對子女的39歲被告求情時透露,父親於2008年過身,母親亦已離家,胞兄今年初遇意外身亡,嫂子卻拋下侄兒改嫁,被告不忍侄兒獨自在內地生活才一時愚蠢犯案,她承諾獲釋後會為侄兒辦理單程證來港,並已獲嫂子答允交出撫養權,她會領養侄兒。社署報告指被告愛錫侄兒,兩人關係良好穩定,被告稱會視侄兒如己出,望能判緩刑。
裁判官黃偉權認為案情嚴重,不適合判緩刑,但認同被告因不忍心侄兒情況而犯案,被告沒有得到利益,反而需要付出愛心來照顧侄兒,亦認為被告非為了晚年有人陪伴而犯案。裁判官同情被告處境,形容她「愛心滿瀉」,相信本案因與一般拐帶人蛇案不同,故控方將本案在裁判法院處理,同類案件若在區院處理可判監4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