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過平凡人,也不需要感激。信中提到互相愛慕的男生,廿二年來一直刻骨銘心,隨着年齡增長,思念有增無減。飽受煎熬,因他「突然消失」,那是說,她不知為甚麼,接受不了。或中間有莫測的變化,或他根本不察覺世上有這麼一個癡心女子吧?推算年齡雙方應三四十歲,他可能已有另一半,有兒女,過平靜的家庭生活了……
反覆思量,這樣吧:——李×榮先生(Nelson),八三年在香港讀F.6,住荃灣,那年,你當過補習老師。如印象中有一位名字有個「婉」字的女生,又希望重逢的,請你以全名聯絡我。我不指示你方法,要找一定找到。看誠意。
《蘋果》讀者很多,但不一定遇到這篇稿。所以一切都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