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會石湖社區發展計劃中心主任胡偉雄指,政府以往收地,一般會在收地前一年進行人口凍結登記,登記後半年左右,就會審核登記人資格並給予賠償。新界東北計劃雖提早人口凍結,但未有提早審核資格程序,令被逼遷的村民,即使已作登記仍無法獲得賠償,「咁登記嚟有乜用?」目前離2017年收地仍有三年時間,他憂慮僅少數能捱到最後一刻獲得賠償。
他指「原址換地」政策雖有限制地主要向受影響住客賠償,但在粉嶺天平山村,就有兩戶已居住逾10年的租客,本月中被逼遷卻不獲賠償。他說政策條文忽視地主與租客之間仍有寮屋屋主存在,涉事租戶就因屋主聲言拒租,以截水截電威脅逼遷,即使租戶已登記,無奈不獲分毫賠償,但政府未有正視。
發展局承認知悉有村民被地主逼遷,但稱無論涉及土地是否受發展影響,業主都可按協議或法律途徑收回物業,政府無權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