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為海外註冊公司,原訟庭及上訴庭均指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其清盤。對於二少甘琨禮是否不公平對待大少,上訴庭持開放態度,認為二少加強自己的控制權不等於不讓大少參與管理。代表大少遺孀的資深大律師陳靜芬昨在終審法院陳詞指,因本港很多上市公司都在海外註冊,故司法管轄權的議題不單影響私人公司,而是涉及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
若遺孀獲判終極勝訴,屆時是將公司清盤還是要求二少收購所有股權,陳認為要交回原審法官處理。終審法院昨批准遺孀上訴,除了司法管轄權、附屬公司的生意能否當作母公司在港業務的法律議題外,亦例外地批准遺孀基於上訴庭就二少是否不公平對待大少的事實裁決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FAMV49/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