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雙方筆迹專家均發現,沒簽名遺囑上有肉眼看不見的簽名壓痕,來自06年遺囑的三個簽名,顯示它是墊底紙。由於遺囑見證人在簽名時只見到一張文件,故龔家相信06年遺囑偽造。
此後,不斷傳出龔家想報警,警方商罪科亦派探員到庭旁聽,而法官最終也基於墊底紙等原因,裁定陳振聰偽造遺囑。
接近龔家消息人士指,警方昨日沒有接觸龔家,但龔家已準備隨時協助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調查,包括稅局及廉署。若警方問到,龔家可將律師沒問到、沒在庭上披露的資料向警方提供,讓警方研究及深入調查。消息人士又指,由於龔如心古董等遺物失蹤,龔家正考慮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