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辱國旗 古思堯遭預約拘捕

蘋果日報 2017/12/30 05:20

區旗古思堯侮辱國旗

【本報訊】曾因焚燒區旗示威被判入獄的社民連成員古思堯,涉嫌於今年兩次遊行中,分別塗污、毀壞及倒置國旗,昨再被落案控告兩項「侮辱國旗」罪,下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200元保釋。古思堯料百分之二百要再坐監,但會繼續對抗中共法西斯極權專政,無畏也無懼,「坐完出來再抗爭」。
稱不怕入獄 下月5日提堂
古思堯於昨日早上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接受預約拘捕,約10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高喊口號,批評政治檢控可恥,要求廢除國旗法。古思堯表示,不滿中共政權專制極權,所以以侮辱區旗及國旗對抗,但強調屬其個人選擇的示威方式,並不鼓勵其他人仿效,因為要承擔坐監風險。他預料自己會再次入獄,但明言屢敗屢戰,「坐完出來再抗爭,抗爭完再進去坐,一點也不會畏懼」。
古思堯涉嫌於今年7月15日悼念劉曉波燭光遊行中,踐踏及焚燒國旗;其後在10月1日反威權遊行中,他在一個寫上「為共和國送終」的時鐘示威道具上,張貼倒置國旗,以諷刺中共不尊重人權,劉霞不得自由,遭警方沿途監視,並警告涉違法。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日拘捕一名71歲古姓男子,涉嫌於上述日子的公眾活動上,分別塗污、毀壞國旗及倒置國旗,已落案控告兩項「侮辱國旗」罪,案件將於下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
社民連梁國雄批評,現行法例不容許以區旗及國旗作意見表達,限制言論自由,「就係呢條例恐怖之處」,促廢法還民。古思堯於前年7.1涉焚燒區旗示威,被控侮辱區旗罪,去年3月裁定罪成,即時入獄6星期。當時古思堯不作求情,更希望法庭不要對他仁慈,表明願意承擔後果,入獄更是抗爭一部份。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