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曾兇殘殺人埋屍
死囚割腎救姊

蘋果日報 2011/11/24 06:00


曾兇殘殺害二人並挖洞埋屍的死囚鄭金文,因不忍胞姊需每天洗腎,隨時有生命危險,他怕等槍決後捐腎可能趕不上救姊姊,因此向台灣高檢署申請器官移植,希望捐腎救姊,期法務部能核准。法務部與移植主管機關衛生署都同意,亞東醫院昨並通過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認定鄭可捐腎給姊,最快兩周後移植。鄭金文將成為全國首位活體捐贈器官的死囚。

鄭金文(四十八歲)在七年前,因不滿被洪志華(二十四歲)、胡棨鈞(二十五歲)登門追討五十萬元賭債,竟夥同四名共犯槍擊凌虐殺死兩人,並將屍體載到海邊挖洞埋屍,手段令人髮指,今年六月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他被判死刑後即申請器官移植,希望將一枚腎臟移植給每天須洗腎四次的姊姊許素琴,從事輔導受刑人多年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協助向法務部請命。

應曉薇昨說,鄭金文犯錯,以捐贈器官讓被害人家屬知道他有懺悔,但「傷害別人再求原諒,還是有遺憾」。

鄭金文有十三名兄弟姊妺,因家窮而分養,姓氏都不一樣,許素琴排老八,鄭最小。鄭入獄後,許因身體不好都由丈夫去探視,後來鄭被判死刑確定,知道姊姊兩年來為洗腎所苦,答應捐腎。

他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姊姊本本分分、相夫教子,是傳統女性的代表,我很尊敬姊姊,別說是一顆腎臟,要我把命交給她,我都願意,看到一個好人受到這種痛苦,心裡真的很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