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署理行動處長張德強早前回應事件時態度模糊,未有明確表明警員可否簽名反佔中。23名泛民議員昨在予曾偉雄的公開信中表明,《警察通例》第6章34條規定警員不能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他們在信中指,反佔中簽名明顯是政治活動,關注簽名警員會否在日後處理佔中活動時影響政治中立,又要求曾解釋休班警員以個人身份參與反佔中活動是否無抵觸《通例》,並提呈對方會否發出指引清楚指出政治活動的定義及涵蓋範圍。
警方發言人回應時重申,警隊一直堅守政治中立原則,以不偏不倚態度依法辦事,又指《通例》的規管已平衡警員公民權利和公正執行職務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