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君堯於入稟狀指,被告譚凱邦合謀或煽動他人,破壞其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被告及其同謀別有用心的行為,對原告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導致原告生理及心理受到威嚇。原告就此要求被告作出賠償,以及支付相關訟費。入稟狀並無提及事發日期。
譚凱邦發聲明回應,當天他全程均在商場地下向街坊解說7.21元朗恐襲事件,並呼籲表達意見人士應秉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而市民顯然是因何君堯讚賞造成元朗恐襲的「白衫」社團人士,才會聚集在他的辦事處外。譚重申,任何意見表達的行動均沒有大台,不存在誰煽惑誰。
案件編號:DCCJ4193/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