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Suli Tanswi Bt Sholeh Ahmad(28歲)過往並無案底,前年開始受僱於涉案女僱主。辯方指相信經本案後,被告日後將難以再找到工作。由於男嬰X年幼,應對事件印象模糊,而被告亦沒進一步侵犯X。被告的前男友曾指看到此類淫照會感興奮,被告方應要求拍下涉案照片。
今年3月9日,女僱主經手機收到三張照片,發送者自稱是被告男友。相中可見被告誘使X撫她的胸部及下體,女僱主即報警。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稱她應男友要求拍攝淫照,因男友認為相片會有趣。據了解,被告在淫照中有裸露下體,而有穿着衣服的X則在近距離的位置看着她。
案件編號:TMCC18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