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名為「香港傳媒侵犯公眾人物私隱綜合調查」的研究共訪問逾1,000名市民,最受市民認識的八卦雜誌依次為《壹週刊》、《東周刊》、《忽然1周》、《壹本便利》。34%受訪者間中或經常閱讀八卦雜誌、46.4%讀者是為滿足好奇心而閱讀。負責研究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表示,68%受訪者認為這類雜誌侵犯公眾人物私隱的情況「好嚴重」或「幾嚴重」。
法律改革委員會在去年發表的《私隱權:規管秘密監察》報告建議,將任何入侵私人地方、或在私人地方外利用加強感應器偷拍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港大研究人員將上述最受港人認識的周刊進行抽樣分析,發現若按法改會的立法建議審視,04年共出現253張問題照片,05年有381張,升幅達五成。不過,這些照片當中,只有約一成涉及色情或暴力場面。
逾八成受訪者贊成法改會上述兩個立法建議。對於法改會建議會影響新聞自由,54%被訪者傾向支持加強立法,39%表示毋須加強。演藝人協會會長曾志偉表示,會將報告提交政府及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