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高級消防隊長殉職 遺屬入稟控消防處及時昌迷你倉

蘋果日報 2019/06/19 12:51

張耀升消防員殉職迷你倉四級火陳美樺

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四級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其中殉職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遺屬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及時昌迷你倉等七名被告索償。入稟狀指各被告疏忽或違反責任,導致張於當年6月21日承受巨大痛苦,送往聯合醫院搶救後,最終不治。
原告為張耀升的兩名遺產管理人,包括遺孀陳美樺。被告為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司長、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昌迷你倉置業有限公司、Monafat Limited、Total Select Limited、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於昨日入稟,距離大火三周年,僅得數天。根據現行法例,若要向法庭提出人身傷害申索,必須在意外發生日期起計的三年內進行;若未能在三年時限內展開法律行動,或會失去興訟權利。若申索賠償金額高於港幣300萬元,須於高等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HCPI215/19】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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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升的遺孀。(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