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子恩(27歲)現職公關,控罪指他去年10月29日,在未經港航授權下存取該公司乘客資料,無證據顯示他曾將資料洩漏予第三方。裁判官稱雖然案情嚴重,但可給被告一次機會。
被告在庭外稱他出於公民責任,發現漏洞後即聯絡相熟的港航職員處理但不果,於是向傳媒揭發事件,豈料反被起訴。他直斥律政司做法無稽及浪費社會資源,是「司法滋擾」,又斥香港社會處理問題方式是「處理提出或發現問題嘅人」。他稱將與律師及立法會議員商討下一步行動。
被告去年10月29日下載他及女友的港航機票時,發現電子機票系統有漏洞,只要修改載有電子登機證網址末端兩個字元,便能查閱其他乘客的登機證及資料。經多次嘗試,他成功存取一名港航乘客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碼等資料。同日港航接獲傳媒查詢,即聯絡系統供應商,獲悉被在未經授權下存取乘客電子機票系統。港航同日報警。
案件編號:WKS6208/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