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指2013年5月時,俊和與長實關係轉差,因長實沒如期支付兩筆在5月和6月到期、合共2,700萬元的工程費。庭上並透露俊和後來要求長實發放5,000萬元工程費,興業一位姓戴建築師於6月寫電郵給俊和項目經理,表明長實已拒就此與俊和商討,戴建議俊和直接寫中文信與「老李先生」商討,李家粦表示理解是指李嘉誠。
長實旗下負責慈山寺的被告善慧有限公司稱,早於2013年6月善慧因不滿工程延誤,建議俊和退出但被拒,善慧在7月2日要求俊和離場時,已採用了保全俊和面子的方法。
案件編號:HCCT29/13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