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難以補救的損害,美商務部決定將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補貼稅率後,向前追溯90天開始徵稅,即2011年12月3日以後進口至美國的中國涉案產品均將被徵收反補貼稅,而通常情況下,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是針對初裁後進口的產品徵收的。
美國平價太陽能聯盟(CASE)於本周一發表報告警告稱,如果美國政府對中國製造的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加徵反傾銷稅、反補貼稅,或將導致美國6萬多人失業。
根據研究報告,如果課徵50%稅率,將阻止大多數中國產品輸往美國,從而造成美國太陽能板價格飆、需求下降,導致美國太陽能業在2014年以前,流失1.5萬至4.3萬個工作崗位。假如稅率達100%,將完全封殺中國進口產品,並在2014年以前危及美國1.7萬個至4.9萬個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