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斯文的女被告胡惠美(23歲),昨由男伴陪同到庭。辯方求情指,她於98年由內地來港,案發後離婚,現時獨居。她中午在壽司店當兼職侍應,晚上到酒樓推銷啤酒,月入7,000元,自力更生,懇求輕判。
案情指,被告在網上結識到放蛇警員,透過MSN溝通,相約去年4月15日到油麻地北海街翠華餐廳見面。被告問警員「千二蚊做唔做」,又謂可以「BJ同ML」。警員反問甚麼意思,被告謂「咁都唔知?咪口交同做愛囉!」稍後被告拖着警員的手,欲前往酒店。警員表示身上僅得700元,被告斥他「冇錢就唔好出嚟玩啦」,然後逕自離開,隨即遭另一探員截停拘捕。
案件編號:KCCC45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