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當日發出的聲明指出,洪良去年12月14日的招股章程嚴重誇大公司財政狀況,並披露重大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投資者可能基於這些資料認購了洪良股份。當時有消息指,洪良招股書內所提及的現金、營業額、盈利甚至毛利均不準確。
事件發生後,洪良的核數師畢馬威,其一名高級經理梁思哲被廉政公署拘控,指他擬備洪良招股書時,以10萬元行賄女下屬,以及收受協助洪良來港上市的「中間人」陳秋云價值30萬元的利益。早前梁思哲於區域法院否認有關控罪,案件排期今年8月26日進行預審。
畢馬威於5月已辭去洪良核數師職務,洪良其後授權公司審計委員會,包括兩名獨立非執董,調查證監會指控。審計委員會又外聘獨立律師及會計師負責調查。
洪良上市保薦人為兆豐資本,大股東為有台灣「鞋材大王」稱號的蕭登波,曾聲稱會聘請律師行「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