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聲明︱反修例大半年未表態 惟今年初指法官非隨民眾意願判案
三權分立司法獨立馬道立
建制派人士自反修例運動發生以來不斷狙擊司法機構,批評有「黃絲法官」裁決如同為抗爭者辯護,以「警察拉人,法庭放人」形容部份判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連同於法律年度開啟禮致辭,已多次為司法機構發聲,包括回應外界對法庭判決的批評、個別法官判詞受非議以及「港版國安法」規定特首指定法官的問題等,多番強調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等重要原則。
明年退休的馬道立,於去年年中香港爆發大型運動後大半年都沒有作出任何評論,直至今年1月中他最後一次主持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多次提及運動,稱行使遊行、示威的權利並非絕對,並附有責任,不能成為損害他人安全及財產、行使暴力的藉口。馬不點名回應外界對法庭判決的批評,指法官的責任並非跟隨民眾意願作判決,法官必須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嚴格依循法律的要求,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完全不在考慮之列,並稱履行公義要確保審訊公平公正,如控方舉證要達至毫無合理疑點等,寄語社會珍惜法治,法治是凝聚社會的共識。
至今年4月《路透社》引述3名香港資深法官的言論報道,指香港司法獨立受到北京領導層的攻擊,形容本港的司法獨立「為生存而戰」,又引述聲稱接近馬道立的人士指,馬道立要與中共官員周旋,並因為他們不理解香港三權分立及司法獨立而感到疲累。其後馬道立發聲明回應指,就任以來,從未遇到或感受到內地機關以任何形式干預本港司法獨立,包括委任法官的事宜,並指《基本法》保障司法獨立,亦屬本港法治重要一環。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4月判處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大篇幅批評反修例示威,更讚揚斬傷三人的男被告「情操高尚」,引起激烈迴響,事後郭官被安排暫不處理反修例案件。
同月,法官郭偉健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在判詞中指示威者作「文革式」的極端行為,而被告主動自首,願意承擔罪責是情操高尚,引起社會爭議,馬道立於5月、即案件上訴期結束後發聲明指,已與郭偉健傾談,並提醒對方在履行其司法職責時,須避免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意見,予人偏頗的觀感,並決定郭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繞過立法會訂「港版國安法」,馬道立於7月法例生效後也針對法例涉及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的規定發聲明,稱指定法官須來自現任法官包括外籍法官,有關案件的排期、處理、委任哪些法官負責等,全屬司法機構的職責範圍,而維護司法獨立和法治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使命和憲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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