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船公海釀命案 港水警赴美調查
大律師:兇徒已死 最終得個搞字
【本報訊】一艘香港註冊貨船本月中駛往美國途中,發生公海血案釀成兩死一傷。船上中國籍船長與船員兩人起爭執,船員持刀襲擊船長,並將船長推落大海;另一名船員制止亦遭刺傷。兇徒跳海逃走失蹤,翌日屍體被撈獲,船長被救起亦告死亡。根據國際海事法,香港警方在接獲船公司報案後,已指派水警重案組一行五人,於日前趕赴美國調查案件。
記者:謝志輝 黎國剛
發生殺人案的貨船為Genco Challenger,在香港註冊,屬華林船務公司(Wallem)所有。該船在2003年建造,長和闊分別約169米及27米,總噸位近17,000噸。事發時船上共載有23名中國籍船員,離開上一站的巴西聖保羅,前往美國特拉華州(Delaware),準備停泊當地威爾明頓市(Wilmington)港口。
本月14日晚上,Genco Challenger航行至大西洋距離美國伯達尼海灘(Bethany Beach)逾38公里位置,屬公海範圍;其間船長與一名船員因事故發生爭吵,有人情緒激動,突然持刀襲擊船長。
船長被刺中受重傷,另一名船員見狀上前制止,亦被刺傷。混亂中,兇徒將船長推落海,自己亦跳海逃走。
其他船員合力從海中將受傷船長救回上船,並慌忙通知美國當地求救。美國海岸防衞隊(U.S. Coast Guard)接報,派出直升機將船長及受傷船員送院,惜船長證實死亡,受傷船員經搶救後情況穩定。調查人員在事發翌日下午,在涉事貨船附近海面,發現一具男屍,懷疑是行兇後跳海的船員。
由於事發時貨船所處位置,超出海岸12海里(約22.2公里),不屬美國管轄範圍,大律師陸偉雄解釋,根據國際海事法,事件須由貨船登記的香港接手處理,不存在公海殺人可以脫罪的情況。
香港警方於本月16日接獲船公司報案求助,水警總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一行五人團隊,包括一名總督察、一名高級督察及兩女一男警員,上周四(21日)已由港出發前赴當地調查案件;料登船搜證及與船員錄取口供,日內返港後由律政司決定如何處理。
消息指,聯邦調查局駐港法務處聯絡處,已與本港警方接觸,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衞局亦知悉事件。
陸偉雄不諱言,「今次案件兇徒死咗,本港警方到當地調查最終可能得個『搞』字,既唔可以向疑兇提出起訴,亦可能調查完認為死因係謀殺,死因庭都唔使開」。
不過,陸偉雄指港警前赴當地還是必要,「最少搜證調查後,確定案中無牽涉其他疑犯,先至可以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