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賄賂罪在美國被判囚3年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法院於美國時間周三(11日)早上10時開庭處理,何志平代表律師及司法部分別陳詞,爭論應否同時以針對外國人及「國內業務」代表的罪行起訴,何本人沒有現身。法官聽取陳詞後未有即時裁決。
何志平於2017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隨即被控8條關於賄賂及洗黑錢的罪名,指控他在2014年至2017年間,為了替其幕後金主中國華信能源公司換取生意上的好處,先後賄賂多名非洲政要。陪審團裁定其中7項控罪罪成,去年3月他被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他至今已服刑逾2年。據其律師解釋,若何的行為良好,最快可於今年6月獲釋。
何志平其後申請就定罪上訴,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昨日開庭處理,3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整個審訊歷時約半小時,但法官未有即時裁決。控辯雙方主要爭議的地方,是究竟政府應否同時利用針對外國人及「國內業務(domestic concern)」代表的法例起訴何志平,何的律師認為兩條控罪自相矛盾,但控方律師並不認同,認為何志平既是一個於美國成立的團體之代表(agent),案中涉及的賄款又由香港經過紐約的銀行、以美元作為單位匯款至非洲,所以可以同時控告2種罪名,強調不需要追溯立法的歷史,最重要是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干犯這些條文,都會被檢控。
今次處理上訴申請的法官一共有三人,其中一人是陳卓光(Denny Chin),他生於香港,兩歲移民美國,2010年獲時任總統奧巴馬委任為上訴法院首位亞裔法官。
即使何志平上訴成功,預期他亦不能立即獲釋,因為他的護照早已過期,他並無合法在美國逗留的身份。美國當局早前已預告,何出獄後會安排遣返他。
特約記者麥家熙紐約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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