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一對十三歲孖仔的許梅枝昨供稱,一對兒子於四年級時,已參加香港足球總會的幼苗計劃,去年四月十八日,當一對兒子參加在沙田舉行的足球比賽後,聽到一名職員表示,足總將有一項選拔小孩到日本參賽的計劃。
許續稱,當晚十一時許,她接獲被告來電,指其兩名兒子已進入選拔階段,有機會前往日本踢波,要收取五百元作為球衣及集訓費用,被告着她往交錢,但她表示不知如何繳費,被告便稱明日會到足球總會開會,他可代為繳交,着她可將兩子的共一千元費用存入其銀行戶口。
許在律師盤問下表示,被告確曾在今年中致電相約她飲茶及退還款項,並指她誤會款項之用途,但她堅稱從沒聽聞被告舉辦特訓班。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MCC21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