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前,原告夫婦均受僱於大摩一名高層,月薪達9,500元,過時過節也有2,000至6,000元花紅。原告一方昨播放Virgle照顧丈夫的片段,顯示原告要靠妻子搬上床、餵食及做復康運動。Virgle作供說,日以繼夜照顧丈夫,令她受背痛困擾。
神經外科專科醫生簡耀庭作供稱,原告因腦部重創,導致身體局部癱瘓,失去大部份認知能力,餘生均要靠人照顧。被告陳敬胤問簡,傷者會否奇蹟復原,又以菲律賓人質事件為例,聲稱從新聞報道得悉要動開腦手術的傷者已可夾band。但簡說不會有大幅改善。被告於2011年6月因嚴重傷人被判入獄20個月,去年11月出獄。今次聆訊只關乎賠償金額,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PI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