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性侵案】女事主要求屏風阻擋免見被告 辯方:佢唔驚,甚至鼓勵人行出嚟
非禮田徑教練黃恆教練涉性侵案
曾任田徑教練的77歲退休人士黃恆,涉嫌約於8年前在大埔非禮女學員。法庭早前拒批准事主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要以一般風化案程序安排X在屏風後作供。控方今甫開庭以X情緒不穩及害怕為由,要求屏風同時遮蓋公眾人士和被告,避免X親眼見到被告。
辯方反對,並揚言據X過往的行徑可見,「佢唔驚,佢唔尷尬,佢甚至鼓勵人行出嚟」;辯方並指控方早前申請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時,申請被告不可觀看X作供神態和表情,當時已遭法庭拒絕,強調被告有權觀看證人作供情況。裁判官最後拒絕申請,被告獲准坐在犯人欄內觀看X作供。
77歲被告黃恆被控於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期間某一天,在大埔非禮X,控方以代號W.H.稱呼黃。庭上透露,控方沒特定就事主X的身份向法庭申請保密令,依賴法例一向的做法,提醒公眾或記者不可報道任何資料會令人聯想到事主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