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界功能組別議員謝偉俊在內會提出根據基本法第79條(6)款,由內會主席動議解除梁國雄的立法會議員職務,獲另一功能組別議員「中指黃」黃宜弘和議。黃宜弘聲稱有關做法「完全無考慮政治」,只是按過去先例進行。民建聯葉國謙會上稱會提出罷免梁國雄,工聯會潘佩璆更將梁國雄與拉登相提並論。
多名民主派議員則表明反對罷免梁國雄,指梁示威當日只是為民反對替補惡法,不涉私人利益,法庭亦已就有關行為判刑,認為立法會無權剝奪其民選議席。
立法會最終在泛民主派反對下,以16票贊成、18票反對、1票棄權,在內會成功阻止保皇派通過解除梁國雄職務的動議。梁國雄會後表示,感謝近日聲援他的香港市民。他指,唯一需要服從法庭判決的內容是坐監,但認為「法官講啲嘢未必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