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戒煙是一個龐大的市場,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曾經調查,發現大多數有意戒煙的人士,願意自行購買戒煙藥物。情況就如修身減肥一樣,減肥廣告大行其道,大量的廣告促成社會上的修身潮流,商人從減肥套餐中收回成本。若法例容許發放戒煙廣告,說不定,也會帶起一個如減肥般的熱潮,令煙民自發付錢戒煙,不用政府干預。唯一不同的是,減肥過度,會令身體出現很多毛病;戒煙成功,對於家中子女也有所得益。
本來戒煙一事,可透過市場自行解決,但廣管局有例,不許戒煙產品在電視中賣廣告。結果是令政府動用大量公帑讓官僚去「禁煙」,到「禁煙」後吸煙量增加,有關當局又可以走出來申請更多的資源,以擴充其官僚版圖。越多人吸煙對控煙辦越有利,因為可以證明他們的存在價值,繼而伸手向政府要這要那,但公眾的健康卻沒有因為他們的存在而明顯提升。
政府一方面禁煙,另一方面又打壓私人戒煙市場,只許官方壟斷電視戒煙廣告,動機不明,有可能是個搶佔道德高地的政治舉動,也有可能是決策官員腦筋有問題。如今再提議「加大力度」禁煙,希望只是出於官僚腦筋有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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