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偉棠(49歲)於前年7月至今年9月29日在港九新界不同地方犯案。除李慧琼辦事處外,民建聯另一油尖旺區議員孔昭華的辦事處職員亦被騙。被告借錢後會向受害人承諾還錢,又留下假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及地址給對方,但最終失去聯絡。有受害人陸續報警,警方於9月尾將他拘捕。他被捕警誡下承認因欠錢而犯案,大部份受害人其後在證人手續認出被告。
控方指被告共有14個案底,其中5個是同類前科,控方要求被告賠償給各受害人。然而,辯方指被告沒經濟能力還款,一直沒申請綜援,倚靠積蓄過活,他認罪顯示悔意,望能輕判。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利用各受害人的同情心,有預謀地犯案,不僅犯案時間長,手法亦是相同,必須判處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WKCC4895/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