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入稟狀指控三名被告疏忽,又指蔡明欣於05年2月18及19日間,在她分娩期間錯誤地或不必要地使用刺穿羊膜方法及施用催生水「Syntocinon」,最終導致兒子天藍死亡,要求向蔡及院方追討懲罰性賠償。
張崇德夫婦於01年結婚,劉美娟05年2月自然分娩誕下逾7磅重的長子天藍,但出生僅一天便告夭折,夫婦曾向傳媒透露指,長子出世後一直沒有哭聲,令兩人擔心,醫生稱沒有問題,惟長子冲凉後便要插喉,直至第二日須送往公立醫院搶救,終告不治。長子其後經解剖證實因頭部出血致死,惟當時不確定出血原因。
兩夫婦深受喪子之痛,事隔一年,兩人決定再生,劉美娟去年初誕下第二名兒子日希,兒子出世時重8磅多,她曾向傳媒形容日希猶如天使,帶給兩人歡樂。
案件編號:HCPI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