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透露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失調症,經常不由自主地憶起案發經過,對事情感到驚慌和污穢,受沉重心理壓力困擾,無法入睡。法官又謂事主每當看到性侵新聞時均會感到非常憂慮,不但懼怕陌生男子,對自己及事情感到負面,體重更由47公斤驟降至僅42公斤,需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強調被告過往三犯非禮罪,對象均為女學生,對年輕女學生而言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物。而被告和事主相距32歲,他硬闖事主家中威逼對方就範,對事主所造成的傷害可想而知,事主一家更為避免碰見在同一大廈居住的被告家人而搬家。案件雖不涉及違反誠信,但法官認為家是讓人感到受保護的地方,被告卻硬闖並肆意凌辱事主,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就讀中三的事主X與被告同住一幢大廈但不同樓層,X於今年6月24日放學踏入家門欲關鐵閘時,被告突用手頂着鐵閘並強行入屋,他繼而隔着校服揸X胸及欲扯低X的打底褲。X掙扎不果,為令被告盡快離開故問被告「你想我做乜」,並應被告要求讓對方擁抱及吻臉。
被告見狀大膽提出性交要求,但X堅拒。之後X再應被告要求扯低內褲讓他聞下體,但被告卻乘機摸臀、指插陰道及肛門。飽受凌辱的X假裝答應5天後與被告性交而成功說服他離開,然後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7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