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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目墮𨋢受傷獲5年病假 盤問下承認曾3度外遊

蘋果日報 2019/03/14 14:27

消防隊目祁德恩

消防隊目於2012年在一棟舊樓執勤期間遇到升降機墜下意外,令他腰頸受傷,持續疼痛。他向肇事舊樓法團及升降機保養承辦商索償590萬元,案件在高院續審。隊目於盤問下承認於5年的病假期間曾3度外遊,解釋其中兩次是到廣州接受針灸治療,另一次則與兒子到新加坡探朋友。辯方則質疑他為得病假及賠償而詐病。
事發於2012年4月30日,原告祁德恩在深水埗金椽樓遇上升降機事故,升降機由二樓突降至槽底。祁供稱,事故後害怕乘升降機,但因無能力走23層樓梯回家,故出入均帶着惶恐心情搭升降機,從未走樓梯回家。惟辯方踢爆他曾向精神科醫生指因升降機故障而行樓梯回家,連見精神科醫生也是爬18層樓梯到診所,祁才稱記得有2至3次行樓梯回家。
祁解釋,其寓所大廈升降機經常故障,他對此感驚恐,因此有2至3次行樓梯上樓,每行3層便要停下休息。他稱由於事隔數年已忘記,才一度否認有行樓梯。至於見精神科醫生那次,他解釋「嗰日好驚」,所以沒乘升降機。
辯方:醫生怕投訴才批假
辯方大狀又指,有關祁所指的精神問題,辯方專家認為完全沒問題,即使原告方的專家亦指問題僅屬輕微,已大部份復原,最多只有百分之二精神殘障。對此祁表示不同意。
辯方指出,骨科醫生只肯為祁批出病假至2014年12月,祁於是向醫管局投訴,後來「醫生怕咗你」,才繼續批假;祁不斷向醫生誇大傷勢,目的只為拿到病假,同時亦為今次索償。祁否認「詐病」,稱2016年7月曾向痛症科醫生要求復工,但醫生拒絕,要他多加休息「唔好心急」,並每次給他8個月病假。
前年7月3日祁終復工,他稱前3日被投閒置散,後來才獲安排做文件抄寫和簡單裝備維修工作,但因再無法駕車,未獲額外津貼,故目前月薪為約3.9萬元。
【案件編號:HCPI421/15】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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