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何太家中的時鐘停了,外傭因此遲了到住所樓下等候校車接何太的女兒返家,何太要到車廠接回女兒。雖然外傭只是首次犯錯,但何太嚴厲地責備她。
外傭反駁說:『Mum,我沒有錯,是你的時鐘壞了,你這樣罵我即是想我走!』
『你不肯認錯,是否想不做?如果是的話,我立刻發這期糧,你可以立即走!』何太說。
『你要我走便走吧!』外傭取了工資,即時離開何家。
互討代通知金
其後何太及外傭都向對方追討一個月中止僱傭合約的代通知金。
問:究竟誰人主動中止了僱傭合約,須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予對方?
答:何太及其外傭在中止僱傭合約時並沒有說清楚是外傭辭職或僱主解僱,事後都向對方追討一個月代通知金,產生勞資糾紛,可謂費時失事。其實,在私人住宅通常並沒有獨立的第三者在場,因此,在事後判斷外傭和其僱主誰人中止了僱傭合約,十分困難。